本家60餘年來一貫從事養護服務至今,今後仍一本初衷繼續不斷的為台東住民服務下去。
養護中心服務
收容對象
- 1.公費收容:凡具備下列各項並經台東縣政府函介者為本家收容對象
- 低收入戶
- 年滿65歲以上無依無靠者(指無民法規定之扶養義務人)
- 身心障礙者
- 2.自費收容
- 年滿65歲以上的長者
- 60歲失能及需要照顧之老人
入家手續
- 1.公費收容入家手續
- 檢具低收入戶證明、戶籍謄本、殘障手冊及身體檢查表,向所在地鄉、鎮、市公所申請,核轉台東縣政府覆核符合規定,函介入家。
- 2.自費收容入家手續
- 檢具戶籍謄本及身體檢查表,逕洽本家。
服務項目
- 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
- 身心照顧服務
- 復健
- 健康需求評估
- 休閒活動
- 喘息服務
- 社區關懷
- 供餐服務
- 交通服務
養護中心服務
- 社區老人供餐服務(弱勢民眾免費提供)
- 社區關懷健康促進運動
- 社會福利諮詢服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