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家60餘年來一貫從事養護服務至今,今後仍一本初衷繼續不斷的為台東住民服務下去。


 

養護中心服務

收容對象

  • 1.公費收容:凡具備下列各項並經台東縣政府函介者為本家收容對象
  • 低收入戶
  • 年滿65歲以上無依無靠者(指無民法規定之扶養義務人)
  • 身心障礙者
  • 2.自費收容
  • 年滿65歲以上的長者
  • 60歲失能及需要照顧之老人

入家手續

  • 1.公費收容入家手續
  • 檢具低收入戶證明、戶籍謄本、殘障手冊及身體檢查表,向所在地鄉、鎮、市公所申請,核轉台東縣政府覆核符合規定,函介入家。
  • 2.自費收容入家手續
  • 檢具戶籍謄本及身體檢查表,逕洽本家。

服務項目

  • 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
  • 身心照顧服務
  • 復健
  • 健康需求評估
  • 休閒活動
  • 喘息服務
  • 社區關懷
  • 供餐服務
  • 交通服務


 

養護中心服務

  • 社區老人供餐服務(弱勢民眾免費提供)
  • 社區關懷健康促進運動
  • 社會福利諮詢服務